《中俄御敌互相援助条约》:清末瓜分中国浪潮之始(2)
日期:2018-07-12
编辑:阿名
来源:网络

李鸿章在俄国逗留一个多月,于6月3日在莫斯科同沙俄政府代表、财政大臣维特和外交大臣罗巴诺夫签订了《中俄秘密协定》即《中俄密约》,又称《中俄御敌互相援助条约》。
主要内容包括:日本如侵占俄国的远东领土及中国领土时,中俄两国海陆军应互相援助,并互相接济军火粮食;
在对日采取军事行动期间,俄国军舰在必要时可以进出中国的一切港湾,当地中国官员应供应物品;
中国允许俄国于黑龙江、吉林两省修造铁路以达海参崴,修路事宜由华俄道胜银行经办。
《中俄密约》表面上是中俄两国共同对付日本的军事同盟条约,实际上却是沙俄在“共同防御日本”的幌子下夺取在中国东北修筑铁路的特权,进而为独占中国东北创造条件。
这条铁路“使俄国能在任何时间内在最短的路上把自己的军事力量运到海参崴及集中于满洲、黄海海岸及离中国首都的近距离处”。
俄国通过中俄合办东清铁路,轻而易举地攫取了东清铁路沿线开采煤矿、兴办企业和任命警察的权力,并把铁路沿线变成了俄国的势力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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